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和互利原则,就乙方在规定区域内销售甲方提供的产品、配件以及就为用户提供售后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授权与认可
1.1甲方授权乙方为其授权区内独家经销商,负责甲方提供的艾路威系列产品在(省、市),辖______、______、______(市、县)等行政区域的独家经销,如乙方要求新增辖区,应事先书面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新辖区内经销。
1.2 甲方负责提供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的产品及合法的销售协议及授权书给乙方,乙方在所辖区域内积极开拓销售网点,努力促销,完成双方认可的销售计划。
第二条 经销条款
2.1 甲方严格执行独家授权,对乙方获得的甲方授权销售的艾路威系列产品,在完成协议规定的销售额并无违规的前提下,甲方无权在乙方经销区就此系列产品另行设定其他经销商。
2.2 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认可乙方经销区域内销售额为每年______万元,销售额按甲方给乙方的批发价格核算。以上销售额为甲方要求乙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且得到乙方认同的最低销售额。因此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为止的销售额为______万元。
2.3 乙方承诺: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5天内,订购首批产品。首批进货量为协议规定年销售额的______%。否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2.4 在本协议签订3个月内,为甲方对乙方的考察期,在此期间,如果乙方定货量未达到规定年销售额的______%,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经销商。
2.5 如果在协议的任何阶段里,乙方向甲方提出足够达到适用该阶段定货量的定单并且甲方收到相应的货款,但因甲方的原因未接受或未完成这些订单而没有满足乙方定货量,则甲方在该阶段内得行使2.3,2.4条的权利。
第三条 预约定货和退货
3.1 定货时,乙方应提前向甲方下书面订单(以传真件为准),订货单应有乙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每份订货单均构成一份独立的购销协议,该订单自甲方收到乙方货款时生效,本协议的所有条款为该订单的当然条款。
3.2 协议期内,如乙方未能销售全部的订货产品并对未实现销售的部分要求退货,或乙方因未达到销售目标被取消经销商资格而要求退货,甲方承诺收回要求退货的产品并在收到退货后二个月内退还乙方货款。乙方应保证所退货物包装完好、附件齐全且无任何损坏。
3.3 甲方为乙方代办艾路威系列产品的运输,乙方所购产品价格中,均不包含运费及保险费,运费和保险费由乙方另外支付。
第四条 价格和价格保护
4.1 甲方产品价格的制定权和发布权均在甲方,甲方实行全国统一批发价格。
4.2 乙方在接到甲方要求上报的库存清单及近期定单通知后,必须在 7日内以传真方式向甲方汇报库存和近期定单,以报表的形式提供库存产品的总数量和每台产品的序列号,并保证其报表的真实性。否则,乙方将失去根据4.3条可以要求的任何权利。
4.3 如果甲方在发出产品之日20天内,甲方降低了产品的进货价格,甲方将对降价之日前30天内的订货给予价格保护,甲方按20天内核定的订货数量补偿乙方老价格与新价格之间的差价。
第五条 履约保证金和加盟金
5.1 为了更好的规范市场,保护经销商的利益,乙方必须在协议签订2 周内交纳加盟金,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现金或承兑汇票),加盟金为______万,乙方不按时交纳加盟金视同单方面要求解除本协议,甲方有权力另外选择经销商.
第六条 市场推广和市场保护
6.1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进行销售,在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低价抛售或抬高售价均属违约行为。一旦违约,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决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协议(附价格体系)。
6.2 甲方实行区域独家经销规定。乙方只能在授权区域内销售本协议规定的产品,禁止跨区销售。乙方直接或通过辖区内第三方将其订购的产品在其授权的区域之外销售应征得甲方同意,并及时通知货物售出地区域经销商,违反前述规定擅自销售的,需以双倍的零售价格回购违规销售的产品,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视情况轻重进行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本协议。
6.3 乙方应积极有效地开拓市场,并监控其被授权销售区域内的违规销售行为,一经发现,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有义务对举报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在 30 个工作日完成调查并出具书面处理意见。
6.4 为确保区域化销售、一体化价格的顺利实施,甲方在产品出厂之前对产品编列产品序列号,乙方在销售的过程中必须全程对产品实施监控,且在开具销售发票时,必须将产品的序列号标列在产品的销售发票上,并且每3月向甲方汇报一次。
第七条 店面陈列及广告投放
7.1 甲方要求乙方在主要城区内有不小于30 m2的店面,至少陈列两种类型产品,并在显要位置张贴由甲方提供的统一的宣传条幅和海报。
7.2 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广告及宣传资料,甲方负责全国性的广告和宣传展示,乙方负责经销区域内的广告宣传,宣传内容必须符合甲方整体企业形象,并通知甲方并经甲方同意。
第八条 安装培训
8.1 甲方负责各经销商的安装培训工作及工程设计的培训工作,由各经销商申报培训人员数目,人员组成情况,由甲方视总体情况统一安排培训时间、地点,并及时通知乙方。
8.2 乙方负责所经销区域的产品安装工作,如有技术难题,可向甲方请求支持,甲方有义务协助解决。
8.3 乙方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暖通工程设计和安装人员,上岗人员应经培训并持有甲方授予的上岗合格证。
第九条 维修和售后服务
9.1 甲方承诺艾路威终身维修,售后3年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可保修保换,保修期到期后8年维修只收工本费,乙方应当协助甲方搞好当地的售后服务工作,对确属甲方产品质量问题,依据保修卡内容的有关规定实行保修,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处理简单维修的相关事务;如果因乙方原因造成用户机器损坏等后果并给甲方带来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9.2 甲方定期向乙方提供有关产品的技术信息、技术支持和人员培训,并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系统,以便为用户更好地服务。
第十条 责任赔偿条款
10.1 工程设计由甲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方负责;工程设计由乙方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乙方负责;工程设计由甲乙双方共同负责的,因设计不合理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由甲、乙两方负连带责任。
10.2 在安装和售后服务过程中,由于乙方违规操作而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乙方负赔偿责任;由于甲方违规操作造成用户或第三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甲方负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知识产权
11.1 乙方应保证:明确知道“艾路威”为甲方商标,乙方仅为销售、推广和宣传甲方产品,并以甲方认可的方式使用该商标。
11.2 乙方向甲方声明并保证 :乙方尊重甲方的知识产权,对有关“艾路威”相关的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等权利,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指导加以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及其包装进行修改,不得随意加贴其他商标。
11.3 对于乙方的错用和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并要求赔偿。
11.4 乙方作为甲方的经销商,有权利、有义务在其经销区域内积极维护甲方的知识产权,对发现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通报甲方。
第十二条 奖罚措施
12.1 甲方视乙方的销售额(按批发价核算)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奖惩,奖励款项或物品由甲方在协议到期时交还乙方,惩罚款项从乙方的奖励中扣除.
12.2 乙方协议期内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额且无违约行为时,甲方按乙方全年累积销售额的1%给予奖励;如果乙方超额完成计划销售额的20%且无违约行为时,甲方按乙方全年累积销售额的2%给予奖励;如果乙方超额完成计划销售额的40%以上且无违约行为时,甲方按乙方全年累积销售额的3%给予奖励。
12.3 乙方协议期内未完成甲方要求的销售额时,甲方视乙方未完成量给予一定惩罚,当未完成销售额超过计划销售额的40%时,甲方将不再考虑与乙方续签协议。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 乙方不得违反甲方的价格政策,低价倾销或抬高价格销售甲方产品(附价格体系表)。
13.2 乙方不得跨越本协议规定的经销范围,向辖区外第三方销售甲方产品。
13.3 经销商授予权归甲方所有,乙方无权发展经销商。
13.4 乙方不得与其他经销商串通做出有损甲方利益的行为。
13.5如甲方发现乙方有上述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惩罚性罚款直至终止协议。
第十四条 保密条款
14.1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各项技术保密。
14.2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经销制度、协议及往来的合同、商业信函保密。
14.3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制定的价格体系保密。
14.4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的整体营销战略和具体的营销战术部署保密。
第十五条 期限和终止
15.1 本协议由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期限______年,从______至______。如果乙方能够完成双方签订的协议销售额并无严重违约行为,甲、乙双方可以续签协议,但双方须根据当地、当时的市场情况另行签订销售协议。
15.2 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后,任何一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并书面通知另一方。
1、任何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
2、任何一方破产或进入清算程序。
3、因任何一方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15.3 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协议。
第十六条 争议和解决的方法
16.1 如果因为本协议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事宜引起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书面通知另一方本着友好、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
16.2 如果双方在一定的期限内,彼此无法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争议的方法,则甲乙双方均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其他
17.1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2 经甲方和乙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甲方授权的经销权转移给其他方,但受让方必须和甲方重新签订经销协议。
| 甲 方: | 厦门吉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乙 方: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
| 地 址: | 地 址: | ||
| 电 话: | 电 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网站: | http://www.lifesview.com | ||
| E-mail: | lifesview@yahoo.cn | ||
| 签定日期: | 签定日期: | ||